北萨沃地区理事会
北萨沃地区理事会主要职能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1. 加强多方合作和维护地区利益
- 表达地区需求
- 积极宣传地区的发展项目
- 促进地区各城市间的协作
- 与国家机关、商贸团体、工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进行合作
- 推动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与发展
- 建设和宣传国际化的网络
2. 地区发展职责 (法定职能)
- 制定地区规划的基本措施
- 筹备国家级和地区级的发展项目,积极参与“欧盟地区规划项目”和相关的决策
- 制定项目发展协议
- 分配地区发展资金
- 协调地区政府职能
- 保持与欧盟的联系,保证与周边地区的合作
3. 规划和使用土地 (法定职能)
- 依照《芬兰建筑法》进行地区规划
- 协调国有土地使用项目
- 规划和发展交通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