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萨沃地区理事会

 

北萨沃地区理事会主要职能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
1. 加强多方合作和维护地区利益

  • 表达地区需求
  • 积极宣传地区的发展项目
  • 促进地区各城市间的协作
  • 与国家机关、商贸团体、工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进行合作
  • 推动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与发展
  • 建设和宣传国际化的网络

2. 地区发展职责 (法定职能)

  • 制定地区规划的基本措施
  • 筹备国家级和地区级的发展项目,积极参与“欧盟地区规划项目”和相关的决策
  • 制定项目发展协议
  • 分配地区发展资金
  • 协调地区政府职能
  • 保持与欧盟的联系,保证与周边地区的合作

3. 规划和使用土地 (法定职能)

  • 依照《芬兰建筑法》进行地区规划
  • 协调国有土地使用项目
  • 规划和发展交通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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